近年來,東莞電動自行車保有量激增,大量穿梭于主干道及非機動車道上,在便利出行的同時,卻也影響了交通秩序、停放秩序和城市形象。
近日,東莞市民羅先生在東莞陽光熱線問政留言稱,東莞的電動自行車實在太亂了:隨意變道、逆行、路口鉆縫左轉、占道闖禁、遮擋號牌等等問題層出不窮,而且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處于失控狀態(tài),令亂象加劇,對東莞城市形象造成惡劣的影響。
羅先生建議東莞市應盡快將非機動車違章行為納入交通監(jiān)控范圍,提高技術手段,研發(fā)非機動車違章舉報平臺app,確保監(jiān)管準確到位。同時,實行搖號限購,提前清退不符合最新國標規(guī)定的電動自行車。此外,加強處罰力度,實行記分制度,對一周內存在多次違章的配送人員,實施限制接單等處罰措施。
東莞市交警支隊給予了一一回應。關于加強技術手段管理方面,市交警支隊回應稱,東莞自2022年實行電動自行車地方管理條例,開放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及合法上路,截至目前,全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306萬輛,總保有量估算高達700萬輛。但在非機動車道建設不足、群眾交通安全意識不夠高的現(xiàn)實情況下,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傷亡事故高發(fā)、多發(fā),傳統(tǒng)以路面設點、巡查為主的執(zhí)法模式已無法適應新形勢要求。為此,交警支隊正在全市試點創(chuàng)新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非現(xiàn)場轉現(xiàn)場”執(zhí)法管理模式,利用圖像識別、視頻與射頻識別等技術,抓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今年以來(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抓拍各類有效交通違法430.6萬宗,處罰教育違法行為人102.3萬人次,進一步提升了管理效能。
市交警支隊表示,將會從措施的科學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方面進行充分論證,待時機成熟后,再考慮上線非機動車違章舉報平臺,作為補充監(jiān)管手段。
而對于市民提出的控制保有量的建議,市交警支隊明確回復稱,在當前背景下,通過限號等手段限制群眾使用電動自行車出行不妥當。這一方面,由于電動自行車“小、快、靈”的特點滿足了群眾多元化出行的需求,尤其是在短途出行中,選擇電動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有助于緩解交通擁堵問題。再加上東莞市實施了多年的禁摩政策,大量群眾選擇使用電動自行車,特別是很多無力承擔汽車消費的群眾將電動自行車作為出行的唯一或主要工具。另一方面,目前從中央到省都要求各地放寬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大力倡導綠色出行。
市交警支隊還稱,在2022年1月1日實行電動自行車地方管理條例后,已經明確對不符合新國標規(guī)定的電動車設置2年過渡期,發(fā)放臨時號牌,在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允許非國標電動車上路行駛。對此,交警部門一直以來建議群眾采用以舊換新等方式淘汰非國標電動車。在日常執(zhí)法中,也將非國標電動車違法上路行駛作為重點查處對象,倒逼群眾合法、規(guī)范使用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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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提高罰款,實行記分制度的建議,市交警支隊表示,作為普通地級市,東莞市施行的處罰標準都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框架下制定,因此,暫時不具備提高罰款、實行記分制度的條件。
東莞交警部門今年初已在美團進行試點,由美團出臺內部交通安全監(jiān)管方案,聯(lián)合交警部門定期查詢名下騎手違法行為,對于違法多發(fā)的騎手,由美團公司采用限制接單、內部罰款、學習教育等形式督促騎手遵守交通法規(guī)。接下來,交警部門將在所有在莞營運外賣公司推廣。
文 | 記者 秦小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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